LL 新竹縣公文檔案
紙質
長:18 x 寬:25 x 高:1.2 (cm)
400g
登錄號:1999.002.0133
該藏品為文獻資料《縣志手稿》,包含六份手稿,部分內容如下:
(編號24頁手稿)...為第二學期,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三月三十一日為第三學期。同時以府令第七十九號公佈公學校設置廢止規則。自公學校規則制定實施經過六年,台灣總督府及實際從事教育之日人,輙感對台人教育有注重其從事農、工、商勞務及練成雙手技能,以資其從事生活,而供日人驅策之必要,然前此規則尚不合於日本國策,故於光緒三十年(明治三十七年)三月將過去之公學校規則全文重訂新規則譯載如附錄(六)。(編號25頁手稿) 光緒三十一年(明治三十八年)一月,以府令第四號將教授程度及每星期教授時間表改正,對於六年級亦加手工及商業。公學校教科用圖書:公學校教科用圖書,由總督府編撰者,截至民前六年為止,有左列各種類,本地方各公學校均一律用之。台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()全12冊、自民治三十三年至明治三十六年編撰。